索引号: | 752962659/201804-99850 | 信息分类: | 政府年度财政预决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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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公民,其他,其他,其他 | 发文日期: | 2018-01-05 |
发布机构: | 萧县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18-01-05 |
生效时间: | 废止时间: | ||
名称: | 关于下达2018年度县级部门预算批复的通知 | ||
文号: | 关键词: |
萧县财政局文件
财预[2018]5号 签发人:曹红
关于下达2018年度县级部门预算批复的通知
部门(单位):
根据萧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批准的2018年县级预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安徽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对你部门(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批复如下:
一、公共财政预算安排 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万元,包括: 万元 ;缴入国库的非税收入预算安排 万元。
二、严格预算执行,硬化预算约束。各部门、各单位的支出必须以经批准的预算为依据,未列入预算的不得支出,要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科目、项目、数额执行,不得随意调整预算。对预算执行中因政策变化确需调整的项目,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报财政部门批准。年度执行中除救灾等应急支出通过动支预备费解决外,原则上不出台增加当年支出的政策,必须的支出,通过以后年度预算安排资金。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预算,不得随意调整采购项目。
三、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管理规定,确保2018年“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支出比上年只减不增。
四、科学合理安排支出计划,提高预算执行率。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县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结合本单位年度工作,科学合理地安排全年支出计划,加快资金拨付进度。
五、各主管部门应将财政部门批复的2018年部门预算批复到所属各单位。
六、做好预算公开。除涉密部门外,所有向县财政部门编报部门预算的单位,均应在县财政部门批复后的二十日内公开本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要细化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的公开内容,除涉密内容外,部门预算全部公开到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和支出经济分类的款级科目,所有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 经费都要详细公开,“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细化公开为“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
萧县财政局
二O一八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