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6088/201807-90661 | 信息分类: | 中小学信息公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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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科技、教育,通报 | 发文日期: | 2018-07-09 |
发布机构: | 萧县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18-07-09 |
生效时间: | 废止时间: | ||
名称: | 关于转发《宿州市教体局转发教育部<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的通知》的通知 | ||
文号: | 教体基【2018】33 号 | 关键词: |
关于转发《宿州市教体局转发教育部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的通知》的通知-正文.pdf
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为贯彻落实宿州市教体局转发教育部《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的通知精神,促进我县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深入开展,现将宿州市教体局转发教育部《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课程计划的要求,按学年制定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内容实施方案,将活动课程排进课表,即:小学1-2年级,平均每周不少于1课时;小学3-6年级和初中,平均每周不少于2课时;高中按照课程方案和要求,完成规定的学分。
附件: 宿州市教体局转发教育部《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的通知.pdf
萧县教育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