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11640202/201807-42355 | 信息分类: | 领导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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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综合政务,残疾人,青少年,其他,其他 | 发文日期: | 2018-07-01 |
发布机构: | 萧县残疾人联合会 | 生成日期: | 2018-07-01 |
生效时间: | 废止时间: | ||
名称: | 我县举行残疾人运动员表彰会 | ||
文号: | 关键词: |
6月28日下午,我县在县政府第二会议室举行残疾人运动员表彰会,按照市政府《关于印发宿州市有突出贡献的运动员教练员奖励办法的通知》精神,决定给予侯春晓3万元奖励,褒奖她在2015年9月作为我县选派运动员参加全国第九届残疾人运动会暨第六届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荣获乒乓球女子TT10(单打)第二名(银牌)的优异成绩。县政府副县长、县残工委主任闫旭出席活动,县残联、团县委、县妇联、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教体局相关负责人参加了活动。县残联负责人主持表彰会。
表彰会上,闫旭代表县政府、县残工委为运动员侯春晓颁发了奖金并指出,近年来,我县残疾人体育事业蓬勃发展,涌现出一个又一个优秀的残疾人运动员,他们身残志坚,自强自立、在体育的道路上奋勇向前,顽强拼搏,展示了乐观向上、勇于挑战的进取精神,弘扬了“平等、参与、共享”的人文理念,倡导了积极向上的良好社会风尚,为我县广大残疾人朋友传递了正能量,树立了好榜样,同时也为我县赢得荣誉,争添了光彩。
闫旭同时指出,侯春晓自强不息的精神鼓舞了众多的残疾人,激发了残疾人内心火热的体育情怀,她是全县残疾人的骄傲,也是全县人民的骄傲。希望侯春晓同志把这种自强不息的光荣传统发扬光大,不断挑战自我、超越自我、拥抱未来,奋力谱写属于自己的华美乐章。
闫旭强调,残疾人体育事业是残疾人事业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真心去关爱,无私去援助。对我县残疾人事业,各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要继续给予大力支持和帮助,多行善心,多施义举,不断推动我县残疾人事业取得更大的成绩。
侯春晓是我县闫集镇侯楼村人,她3岁时,因车祸失去右手,左手三个手指也受了重伤。后有幸偶遇伯乐,被乒乓球教练王笳收入门下,经艰苦训练,快速成长,在乒坛崭露头角。
2003年,在南京举行的第6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上,侯春晓获得了女团银牌、单打铜牌;2006年,侯春晓入选国家队;2007年,在云南举行的第七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上,侯春晓获女子团体冠军、女子单打银牌;2008年,在北京残疾人奥运会上,侯春晓获女团金牌、单打铜牌;2010年,在广东亚运会上获女团冠军;2013——2015年,她连续三年在全国残疾人乒乓球比赛中夺得银牌;2017年,在全国残疾人乒乓球锦标赛上,侯春晓获成年组女子TT9—TT10级单打冠军;2017年,在亚洲锦标赛上获得女团冠军、单打铜牌;2017年,在泰国、西班牙世界乒乓球公开赛中分获团体冠军、单打亚军。目前,正刻苦训练,积极备战全省第七届残疾人运动会。
“能取得一些成绩,要感谢县委、县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今后我将会更加努力,争取获得更优异的成绩,来回报家乡人民。”面对奖励,侯春晓激动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