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99835366/201807-92627 | 信息分类: | 行政征收分表及流程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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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综合政务,财政、金融、审计,其他 | 发文日期: | 2018-07-02 |
发布机构: | 萧县城管局 | 生成日期: | 2018-07-02 |
生效时间: | 废止时间: | ||
名称: | 萧县城管执法局行政征收收费项目 | ||
文号: | 关键词: |
序号 |
收费项目 |
收费依据 |
收费标准 |
减免说明 |
1 |
城市道路占用或挖掘费 |
《安徽省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九条)。省建设厅建城字[1996]640号文件;城建[2002]232号;宿政发[2013]9号;萧政发(2014)14号。 |
1、预制块人行道160元/㎡;2、现浇砼人行道140元/㎡;3、沥青硂路面:280元/㎡; 4、水泥硂路面:350元/㎡;5、各类砂碎石路面:150元/㎡; 6、平侧石:150元/米。 |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
2 |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01号)第十六条、《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第三条、第七条、第十六条、萧价费(2012)031号 |
36元/吨 |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
3 |
城市建筑垃圾处理费征收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01号)第十六条、《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第三条、第七条、第十六条、《萧县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暂行办法》(萧政办发[2012]49号) |
8元/吨或3元/平方米 |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
4 |
城市污水处理费 |
《宿州市城市污水处理费管理办法》第四条 城市污水处理费按照用水量逐月计收 |
生活用水0.80元/吨,工业用水0.90元/吨,经营服务业用水1.20元/吨。 |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