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6686/201807-64671 | 信息分类: | 审批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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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综合政务,批复 | 发文日期: | 2018-07-02 |
发布机构: | 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成日期: | 2018-07-02 |
生效时间: | 废止时间: | ||
名称: | 关于萧县龙城镇王典村资产收益扶贫项目 建议书的批复 | ||
文号: | 萧发改政务[2018] 591号 | 关键词: |
萧县龙城镇王典村民委员会:
报来《关于萧县龙城镇王典村资产收益扶贫项目立项申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龙城镇王典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村投资环境,带动产业发展,提高村民生活质量,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议书编制的建设规模内容。
二、项目建设规模、内容及资金来源: 项目安排建设水上娱乐广场2500平方米,建设游船码头1座,购买水上娱乐设施4套,电动游船10个,救生快艇1个及配套设施。
项目总投资:141万元。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工期安排:2018.7.--2018.12。
三、项目建设要符合地方建设总体规划,并注意做好安全、环保、消防等配套工作。
四、请接文后抓紧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书及项目初步设计方案报我委审批后组织实施。
五、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六、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项目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2018年6月29日
抄 报:县政府
抄 送: 住建局 财政局 环保局 审计局 龙城镇政府
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6月29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