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690741/201807-49196 | 信息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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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发文日期: | 2018-07-03 |
发布机构: | 萧县房屋征收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18-07-03 |
生效时间: | 废止时间: | ||
名称: | 关于萧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 会议代表提出的第71号建议的答复 | ||
文号: | 关键词: |
郑忠亮代表:
您在萧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关于加强对城区棚户区改造、拆迁补偿标准宣传教育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县棚改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在建议中提到几点建议,体现了关注民生的切切之心,我们感受很深。现答复如下:
近几年来,县委、县政府对我县的棚户区改造非常重视,2016年编制了萧县2016—2020年城区棚户区五年改造规划,并要求高标准规划和实施,将老城区功能进一步提升和完善。在征收工作中我们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拆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张榜公示,统一标准,一把尺子量到底。根据代表所提建议在以后的棚改工作中,重点抓好三个推进原则:
1、强化宣传的原则。加大宣传力度,落实举措,做到“阳光征收、依法征收”,继续通过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的宣传,广泛宣传棚改的政策和意义,积极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宣传,让广大民众充分了解并积极参与到房屋征收和城市建设工作中来,扩大知晓率,确保棚改工作政策透明,执行过程依法、依规,结果公开。
2、严把政策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拆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张榜公示。根据县委、县政府制定的年度改造计划进行依法、依规征收,本着老城新城规划引领、错位有序发展的原则,确保成熟一个实施一个,不一哄而上,循序渐进推进,每个项目实施前将方案做细、做实,功能定位清晰准确,逐项目进行综合风险评估。在棚改区域内设立“房屋征收公开”专栏,做到“三公开一监督”,即公开征收政策、补偿安置标准和征收程序、入户调查结果、评估结果和分户补偿安置结果,确保房屋征收“阳光透明”,赢得被征收人的支持。
3、高标准安置的原则。进一步加快安置房建设,县委、县政府要求每个棚改区域都要先建设安置房,先拆迁安置房建设区域,拆迁后立即高标准建设安置房,安置房建设好后再行拆迁,保证拆迁户能够有地方住。同时对先期拆迁的生活困难无住房拆迁户,政府提供一部分的安置房作为过渡房进行过渡。安置房与同区域的商品房同等质量、同等标准,切实保证拆迁户的合法权益。在保障安置房建设质量的前提下,严格高标准建设,确保安置房如期施工,按时交房,以体现我县以人为本,和谐征收的理念。
非常感谢您对萧县房屋征收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萧县房屋征收办公室
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