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6547/201807-67075 | 信息分类: | 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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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综合政务,企业,其他,其他,其他 | 发文日期: | 2018-07-06 |
发布机构: | 萧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生成日期: | 2018-07-06 |
生效时间: | 废止时间: | ||
名称: | 《萧县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 ||
文号: | 关键词: | 水价综合改革 |
一、制定《方案》的背景及依据: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6】2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16】23号)及《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州市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萧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方案》的总体目标:
按照突出重点、有序推进原则,分步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根据我县实际,确定农田水利建设管理工作扎实、地表水灌区骨干工程和末级渠系工程良好的刘套镇加快推进改革,5年内基本完成改革任务;其余乡镇10年内完成改革任务。
三、《方案》明确的主要任务:
《方案》明确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主要任务包括加快供水计量设施建设、建立农业水权制度、提高农业供水效率和效益、加强水费征收与使用、农业用水需求管理、探索创新终端用水管理方式、推动投融资体制改革等七个方面。
四、《方案》总体要求:
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在终端用水环节探索实行分类水价,实行农业用水定额管理,逐步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合理确定阶梯和加价幅度,促进农业节水。为保障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顺利实施,《方案》要求建立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对种粮农民、养殖场(户)定额内用水予以补贴。根据节水量对采取节水措施、调整种植结构节水的规模经营主体、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农户和养殖场(户)给予奖励,提高用户主动节水的意识和积极性。
《方案》同时明确了县直部门的责任,并对重点任务进行了分工。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任务艰巨,下一步我们按照《方案》的要求加强舆论引导,强化水情教育,引导农民树立节水观念、增强节水意识、提高有偿用水意识和节约用水的自觉性,为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创造良好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