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6184/201807-62340 | 信息分类: | 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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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三农,其他,其他,其他 | 发文日期: | 2018-07-03 |
发布机构: | 萧县农机局 | 生成日期: | 2018-07-03 |
生效时间: | 废止时间: | ||
名称: | 【本级政策解读】萧县农机局解读关于印发《2018年萧县农机购置 叠加补贴工作方案》的通知 | ||
文号: | 关键词: |
问:机具叠加补贴重点有哪些?
1、播种机械
。
2、饲料作物收获机械。
3、谷物联合收获机。
4、玉米联合收获机。
5、拖拉机。
问:补贴标准是多少?
1、穴播机(4行及以上),每台0.1万元。
2、旋(免)耕施肥播种复式作业机械(2米及以上),每台0.3万元。
3、捡拾压捆机,捡拾幅宽1.7-2.2米,本县生产品牌每台补贴1.3万元,其他品牌每台补贴0.7万元;捡拾幅宽2.2及以上每台补1.5万元。(全县暂限500台)
4、搂草机(搂幅5.4米及以上侧向指盘式),每台补0.3万元,限补100台。
5、谷物联合收割机(每秒喂入量5公斤及以上),每台补1万元。
6、玉米联合收获机(三行及以上),每台补1万元。
7、拖拉机(100马力及以上),本地生产的品牌按照《宿州市农用拖拉机购置财政补贴实施暂行办法》执行,不再重复享受秸秆禁烧地方叠加补贴;其他品牌每台补贴 1万元。
问:补贴资金来源
县财政购机补贴专项资金。
问:补贴资格和对象
补贴对象为我县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 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补贴范围为 2017 年12月1日以来新出厂的产品。项目资金购置的农业机械不享受叠加补贴政 策。资格确定。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定补贴资格,按照到农机部门申请录入核实的先后顺序,先到先补、用完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