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38946417/201807-19094 | 信息分类: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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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三农,其他,其他,其他 | 发文日期: | 2018-07-02 |
发布机构: | 萧县农业委员会 | 生成日期: | 2018-07-02 |
生效时间: | 永久 | 废止时间: | |
名称: | 关于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萧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经济类)第89号提案的答复 | ||
文号: | 萧农〔2018〕208号 | 关键词: |
尊敬的刘德彬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严抓农资质量监管,确保农业生产安全的建议》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萧县编制委员会批准,2006年3月批准成立萧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副科级单位,经费全额供给,隶属县农委领导,主要职责是: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的市场监管、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工作。自成立以来萧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省、市农委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履行职责,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农,保护了农民利益和萧县农业生产安全,促进了农业可持续发展。2014~2017年连续四年萧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制作的案卷被农业部评为全国优秀案卷,6016年制作的案卷在获全省“执法质量较高且文书制作比较规范的案卷”殊荣,省政府法制办给予了充分的肯定。2016年我县被农业部定为农业综合执法示范窗口,萧县被定为全国首批区域性蔬菜良种繁育基地。
建议一:规范市场管理,加强对农资经营户的执法检查。
近年来,萧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一直开展这项工作。
(一)、具体工作:
1、建立和健全市场监管制度。 在农业综合执法过程中我委制订了各项规章制度20余项,并张榜上墙或下发文件贯彻执行,如《农业行政执法首问负责制度》、《农业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并上墙,详见以下图片。
2、制定市场准入制度。为能有效掌握我县辖区内种子生产、经营状况,做到种子来源可追溯,销售有去向,规范种子生产销售企业的行为,维护种子市场良好的运转秩序,确保农业生产用种安全。我单位每年均开展种子网上备案工作。通过审查种子的包装是否规范、种子是否合法、证件是否齐全,审查合格后准予备案,可以在萧县市场销售。
农药经营在全县推行了可追溯电子信息码扫描识别设备和用于记载农药购进、储存、销售等电子台账的计算机管理系统。执法单位可以在网上审查农药的合法性,对不合格农药直接退出市场,不得在萧县销售。各农药门市部制定了进货查验、台账记录、安全管理、安全防护、应急处置、仓储管理、农药废弃物回收与处置、使用指导等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3、加强对行政许可后续工作的监管。我县种子生产经营行政许可14家,兽药经营许可83家,每年我单位都对行政许可企业进行重点监管。
(二)、监管情况:
1、全面加强农资监管,严厉打击假劣农资制售行为,有力提升了农资产品质量。2017年兽药、饲料产品抽检合格率分别为93.2%和96%,分别比2013年提高了3.4和4.5个百分点。种子质量抽检总体合格率为97.5%,其中玉米、小麦分别为96.6%、99.5%,比2013年分别提高2.5和3.7个百分点,为全年粮食丰收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提供了重要保障。
2、制售假劣势头得到遏制。萧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在重点农时和农资购销旺季,组织开展农资打假春季、“夏季百日”和“秋冬季”专项行动,集中力量整治突出问题。每年检查农资生产经营企业1000多家次,整顿农资市场134多个次,2013-2017年共实施行政处罚450余件,涉及假冒劣质产品500多个品种(批次),案值达560余万元,没收并销毁一批假冒劣质产品,其中种子3万余公斤,农药5720公斤、肥料130吨、饲料2300公斤、兽药8000多支(盒),挽回因使用假劣农资造成的间接经济损失5500多万元。上缴国家罚没款120余万元,行政复议败诉率为0,处罚到位率100%。
3、农民利益得到更好维护。每年坚持以农民利益为根本出发点,积极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组织“农资执法打假队”、“农资专家技术服务队”深入田间地头,广泛宣传识假辨假常识,现场受理投诉举报,为农民提供指导服务。积极推动和妥善解决农民损失赔偿问题,2013-2017年来,受理农业纠纷案件40多起,为受害农民群众挽回直接经济损失68.5万元。
建议二:组织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构建农资新型网络。
我单位每年到按照农业部、省、市农委有关文件要求开展您建议的工作。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周期间,我单位以 乡、镇集贸市场现场为重点活动现场,开展农资推介、技术咨询、产品赠送、资料发送、科技知识普及等综合活动。每年现场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万多份,粘贴和悬挂横幅20余条,举办现场咨询培训10余场次,接受群众现场咨询10000多人次,现场展销、赠送农资产品价值40万元左右,萧县电视台对活动现场均进行了宣传报道。
2010年起,萧县农委启动连锁经营农业投人品的试点工作,连锁经营实行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统一标识、统一价格、统一管理模式等,目前我县实行农资连锁经营企业主要有徽隆连锁、丰产农资、千村植保、田田圈等,他们分别在全县23各乡镇均建立了标准化经营示范店。这些示范店农资经营档案齐全,货物摆放整齐,明码标价,极利于监督管理,在历次农资检查中,均无违规和不合格产品出现。下一步我单位将立足本系统,服务全社会,利用丰富的网络资源,建立标准化诚信经营示范店,加快农资流通和服务体系建设步伐,形成县内大型农资配送中心,乡村标准化诚信经营示范店和综合服务站直接进行终端服务,建设完全适应农业生产发展的农资联网配送到村工程。
建议三:加快探索和推进农资信用体系建设,构建奖罚结合机制。
按照农业部、省、市农委有关文件要求,我单位2016年就开展了您建议的工作,并转发了《宿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红黑名单”制度(试行)的通知》(萧农[2016]213号)。
对萧县境内每一家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建立“经济户口”档案,制定“红黑名单”制度,量化评价标准,实行种子监管等级动态管理,并依此确定相应的监督检查频率。一年内,企业没有违法记录上红榜,简化监督,除举报和专项执法检查外,减少到该企业的检查次数;一年内,企业有一次违法记录以示警告,常规监督,执法人员至少每季度到该企业检查一次;一年内,企业有两次违法记录上黑榜,强化监督,除增加执法巡查次数和频率外,定期在新闻媒体上曝光。每年根据种子市场主体资质、守法程度、消费者投诉、公众评价等相关信息,结合农资质量监督抽检结果,在红榜企业中评选出诚信经营企业,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并在全县种子工作管理会议上颁发荣誉牌匾。对多次违法违规、信用差的黑榜企业依法取消其经营资格。
建议四:建设综合农资物流交易中心市场,建立产品追溯制度。
2010年经县委县政府批准,我县建立了柏星农资综合大市场,入住农资经营户36家,其中种子21家、农药11家、兽药3家、农膜3家、农药械1家。受城镇发展和面积的限制目前柏星农资大市场已不能满足农资发展的需求,一些农资经营户已搬迁和入住龙城西市,目前已初据规模。
农资产品市场准入、产品信息发布、农资产品追溯等我县正在实施中。
萧县农业综合执法下步重点工作:
1、开展农资质量检测检验项目建设 农资质量检测检验项目,是国家加快农业发展,开拓农业生产新领域、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强农业发展后劲的一项战略决策。通过项目的实施,促进2—3个主导优势产业的形成。依造科技推动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正确处理好经济建设和人口、资源、环境的关系,是农业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也解决若干制约县域经济发展重大问题的重大战略。
2、农资效力试验示范基地建设
近年种植户在市场上买到假冒伪劣农资导致作物减产乃至绝收的例子屡见不鲜,为尽可能使农户买到放心的农资产品,下一步萧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将在全县建设2-3个实验示范基地,为农资产品进入市场严格把关。
下一步将坚持农资产品质量从源头抓起,加大试验示范力度,第一时间将备案或抽检产品在试验示范基地中试用,观察效果,并将试验成功的例子展示在农户面前,得到认可之后,再进入市场销售;一旦发现有起到副作用或使得作物减产或是绝收的农资产品不允许在萧县境内销售,最大程度地保障农户利益。
3、农业投入品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
农业投入品监管是农产品数量安全和质量安全的重要保障,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是提高农业投入品监管效率和水平的重要手段。为了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健全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把住农产品质量安全关,增强监管者和经营者互相交流,“十三五”期间在我县进行农业投入品信息监督平台建设。通过对农业投入品的网上备案、销售和电子台账查询等信息化监管,提高监管效率和监管水平,从源头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经过农业投入品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我县农业投入品监管工作将得到了进一步提升,也使全县农业投入品监管工作实现由档案、台帐管理走向信息化管理的新突破。
4、农业执法能力建设
一是武装执法队伍。实行执法人员统一着装,执法车辆统一标识,使人们从其外表一看就知道是从事农业执法的;逐年配备办案所急需的设备,以此来增强侦查办案能力;积极争取地方财政支持,解决执法工作经费。“十三五”期间把执法队伍武装好,建设成一支素质高,能战斗的专业队伍。
二是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执法水平。详细制定科学可行的培训学习计划并开展以学风转变促作风转变的培训学习活动,使大队的每位执法人员对新时期的执法工作有新的认知,为不断更新执法理念、文明执法,提高农业执法的办案的能力和效力。同时积极争取增加编制,招录与执法相关专业的大学生到执法机构工作。
三是加强法制宣传,营造工作氛围。首先抓好对领导的宣传,要向领导宣传农业综合执法的职能,宣传农业执法与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宣传农业法律、法规,宣传执法工作动态,宣传农业执法工作中的困难,宣传做好农业执法工作的信心,使各级领导了解农业执法,理解农业执法、支持农业执法。其次抓好横向宣传,使各部门之间都了解农业部门的职能,都来支持农业执法工作。再者要抓好对社会的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宣传农业法律法规,让行政相对人知道什么是守法经营,什么是违法,违法后要承担什么后果;让社会公众了解农业法律法规,自觉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主动同违法行为作斗争。要通过多种途径的宣传,形成全社会关注农业执法、支持农业执法的氛围。
四是加强司法对接,提高执行能力。行政执法的最终实现是司法协作,没有司法机关的支持就不可能完全实现行政执行力,因此,必须多与公、检、法、司等部门互通信息,加强与他们的联系,让他们更多的了解农业执法工作,支持农业部门履行执法职能。首先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让他们了解执法工作情况,共同研究破解工作难题。其次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案件要坚决及时移送,不能为部门一点小利搞以罚代刑,对够刑事处罚的案件,通过司法机关刑事制裁后,其教育影响面会更大,更有利于今后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再者积极争取法院对行政处罚案件执行的支持,有的行政相对人对行政机关的处罚充耳不闻,但对法院还是买账的;因此,凡是到期不履行的行政处罚案件,必须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只有这样才能提升行政执法的地位,达到教育和震慑的目的。
5、农药包装物集中收集无公害处理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的素质和环保意识。农民是使用农药和产生农药包装废弃物的主体。因此,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农药包装废弃物处理的重要性,扩大影响,争取各界人士的重视与支持;不断加强农民科学使用农药技术的培训,提高农民的科学用药水平和环保意识,让农民充分认识到乱扔农药废弃物的危害性,克服不良行为,养成自觉维护环境卫生的良好习惯,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同时,要强化乡村精神文明建设,增强农民的大局意识和长远发展意识。只有农民的积极参与,才能实现农药废弃物的有效管理与再利用。
二是制定《农药废弃物管理办法》。我国已颁布的农药管理法规中,在农药安全使用方面虽然涉及到农药包装废弃物管理的内容,但都比较笼统,没有制定出具体的管理措施,可操作性不强。按照我县目前的农业生产情况,很有必要由环保部门牵头,农业、工商等部门配合全面开展一次农药废弃物现状调查,在此基础上,制定出符合我县实际情况,便于操作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和处置的办法,从制度上入手,解决农药包装废弃物问题,使处理农药包装废弃物方面做到有章可循,切实把农药废弃物的管理纳入法制轨道。此外,还应该在现有的农业生产标准中,增加农药废弃物处理的相关内容,以便使农药生产者、经营者和农民在执行这些标准的过程中,同时做好农药废弃物的管理工作。
三是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体系。首先,建立农药废弃物回收处理专项资金。把农药废弃物回收处理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以此来保证强制回收所需费用。其次,成立专门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公司,对农民实行有偿回收。将回收的农药包装废弃物移交环保部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机构处置,环保部门依法监督。这样逐步建立起政府主导、财政支持、农民积极参与的农药废弃物回收处理体系。
四是建立农村农药包装废弃物管理机制。实行环境质量领导负责制,明确县乡各级政府、职能部门职责,进行年度和任期目标考核,切实加强对农村环境的监管,实现城乡环境保护一体化。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农药包装物回收网络建设,以村组为单位,在农村设立若干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站”,统一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交有关部门统一处理。每村配备相当数量的保洁员,在负责一定区域内环境卫生的同时,定期检拾丢弃在各处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并集中到指定场所,以便统一处理。同时,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大监督力度,对不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的经销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尤其要对塑料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加工、出售、利用等整个过程进行管理,决不允许有人将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后,交给废旧塑料加工企业或以此为原料加工成食品或兽药包装物。
五是将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与土地流转相结合。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快速推进,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量转移,越来越多的乡村实行了土地流转,逐步形成了规模化、集约化的农业经营形势,这也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带来了便利,改变了土地零星、散乱的经营格局,这有利于对农药包装废弃物实行源头管理。条件成熟的地方可通过组建植保专业合作等组织,大力推行病虫草害统防统治等专业化服务,并对使用后的农药包装由防治组织回收,交由农业或环保部门进行无公害化处理,农药包装废弃物不用再流入农民手中,这样能尽量降低农药包装废弃物的产生量和农业面源污染。
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是一项利国利民工程,也是一项系统工程,它涉及到农药生产企业和经营者,更涉及到广大农村的千家万户。因此,必须动员各方力量积极参与,高度重视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增强农药废弃物回收处理的紧迫感,制定并执行切实有效的保障措施,科学合理使用农药和处置农药包装废弃物,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生态文明和谐发展,有效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萧县农业委员会
2018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