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6694/201806-61103 | 信息分类: | 工作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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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发文日期: | 2018-06-05 |
发布机构: | 萧县司法局 | 生成日期: | 2018-06-05 |
生效时间: | 废止时间: | ||
名称: | 法律援助中心进一步优化律师值班制度取得良好效果 | ||
文号: | 关键词: |
为更好发挥“12348”热线电话服务群众、方便群众的作用,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的力度、提升法律援助的质量,增强律师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萧县法律援助中心进一步丰富律师值班的内容,明确值班任务、量化值班具体事项。
一、明确值班范畴。接待大厅内每天至少有2名律师值班接待。制定相应值班表,值班律师应按表到岗,当天未在值班表上的律师可自愿到援助中心上班,若当天值班律师请假可与未值班律师调班,但必须保证大厅内不低于2名值班律师在岗。
二、明确值班职责。值班律师应按援助中心的工作时间按时上下班;当天大厅内的工作由值班律师完成,包括大厅的卫生打扫、值班电话及12348热线电话的接听、来访接待、12348热线来电的登录;值班律师应填写当天的值班日志,包括当天的来电和现场咨询情况;值班律师在接待当事人时,应当现场记录当事人咨询的法律问题和提供的法律解答,解释法律援助的条件和范围,对认为初步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引导其申请法律援助。
三、明确监督落实。由县法律援助中心加强对值班律师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督促值班律师认真落实值班任务,以此推动律师值班制度真正的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