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6299/201806-46418 | 信息分类: | 意见征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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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商贸、海关、旅游,公民,其他,其他,公告,其他 | 发文日期: | 2018-06-28 |
发布机构: | 萧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旅游局) | 生成日期: | 2018-06-28 |
生效时间: | 废止时间: | ||
名称: | 转发《关于旅游交通标识标牌补助资金申报评审情况的公示》 | ||
文号: | 宿旅〔2018〕65号 | 关键词: |
根据《关于申报旅游交通标识标牌补助资金的通知》(宿旅〔2018〕65号)文件安排,我市共有砀山县旅游局、宿州新汴河景区、萧县饮马泉山庄、埇桥区永镇乡、埇桥区夹沟镇等5家单位申请,均于6月15日之前报送项目申报文本。我局组织相关科室负责人对资料进行审核,并于局党组会上做了汇报说明。经会议研究决定,拟对复核条件的旅游交通标示标牌进行补助,补助标准为“国省道及景区周边:H型,0.3万元/块;F型,0.5万元/块;高速公路标牌,1万元/块”。详情如下:
砀山县旅游局:F型12块,计6万元;H型9块,计2.7万元;小计,8.7万元。
宿州新汴河景区:高速公路标牌3块,计3万元;F型5块,计2.5万元;小计,5.5万元;
萧县饮马泉山庄:F型2块,计1万元;
埇桥区永镇乡:F型2块,计1万元;
埇桥区夹沟镇:H型2块,计0.6万元;
以上合计16.8万元。
特此公示。
公示期7天(2018年6月28日—2018年7月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市文广新局(旅游局)反映。公示期满,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资金拨付。
受理电话:0557-3027229、0557-3048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