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96387/201801-00009 信息分类: 本级政府文件
内容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其他,其他,通知,其他 发文日期: 2017-12-07
发布机构: 杨楼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17-12-07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称: 关于深入开展全镇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号: 杨政[2017]148号 词: 安全生产大排查,专项行动

关于深入开展全镇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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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开展全镇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行政村,镇直有关部门:

为积极防范和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全力做好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继续保持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结合“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2018年2月14日,在全镇范围内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深刻吸取近期全国各地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教训,把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全面查清全镇各行业领域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健全制度、强化措施,彻底排查整治安全隐患,有效堵塞安全漏洞,依法关闭取缔非法违法企业,有效防范事故发生,扎实推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检查范围

全镇所有的行政村、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的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在全面排查基础上,重点检查乡村道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涉氨制冷、民爆器材、电气火灾、农业机械、水利、电力、地下管线等行业领域。突出学校、医院、商业、网吧和文化娱乐场所、车站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突出对农民工等人员集中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粉尘作业企业和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开展检查。

三、检查内容

(一)共性内容

1.依法取得相关证照情况;

2.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情况;

3.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4.隐患自查自改制度落实情况;

5.从业人员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依法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6.在有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情况;

7.安全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定期检测情况;

8.应急预案制定和定期演练情况;

9.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情况;

10.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二)重点行业领域内容

1.乡村道路:强化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公路危险路段等道路安保设施建设情况;查处机动车超速、货车超载、客车超员、非法载人、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无证驾驶、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辆、客运车辆未按规定线路行驶、不具备营运资格车辆非法营运、非法改装车辆从事运输等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情况;严格执行客运汽车凌晨0:00-5:00停车休息制度。

2.消防:以人员密集场所、家庭式商铺、易燃易爆单位及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高层地下建筑和“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为重点,重点排查消防行政许可、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饭店餐饮液化气使用管理等情况;整治违规住人、违规使用聚苯乙烯和聚氨酯泡沫塑料作装修装饰材料、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锁闭等问题。

3.建筑施工:加强建筑工地、水利工程建设工地等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排查治理施工现场用火用电管理及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吊笼、脚手架等设施设备安全隐患,落实防坠落、物体打击、火灾、触电、倒塌措施情况;施工现场电焊气焊、起重、登高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加强深坑基、高大模板安全管理,查处违反法定建设程序和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情况。

4.危险化学品:深入开展以易燃易爆、高温高压及剧毒化学品安全为重点的专项治理工作,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批小建大、边批边建等行为。重点检查化工装置开停车作业的工作程序落实情况,化工建设项目试生产、检维修以及动火、登高、有限空间作业等危险性作业的安全监护措施落实情况,重大危险源备案及监控措施落实情况,易燃易爆场所电气防爆设施落实情况;以及排查烟花爆竹销售门店的防爆、防火、防静电设施不达标和下店上宅、前店后宅、集中连片经营等问题。

5.特种设备:深入开展以锅炉压力容器、气瓶、电梯、大型设施等特种设备为重点的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制造、非法安装、非法使用等“三非”行为,坚决查处未取得检验检测安全合格证投入生产运营以及无证操作、违章作业、超期未检、超压运行等违规行为。

6.中小学校:学校安全制度的健全和落实情况,饮食卫生安全情况,学校的教学楼、办公楼、体育场地、宿舍、餐厅、厕所、仓库、护栏、围墙、大门等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设施安全情况以及消防安全情况;在建工程的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对排查出来的危险建筑和设施要根据安全隐患的危险程度,迅速采取维修、封停、限期拆除等措施,确保校舍安全。

7.粉尘涉爆:整治作业场所违反《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除尘系统未采用泄爆措施、粉尘清理不及时等问题。

工业、商贸、电力、旅游、水利、农机、民政、粮食、供水、供气等其他行业领域,都要突出重点环节、关键部位,全面彻底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落实安全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四、检查方式和责任落实

按照“属地管理”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原则,各行政村对本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负总责,具体组织实施本辖区内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所属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负总责,具体组织实施所属行业(领域)内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各单位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具体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镇派出所负责民爆物品和烟花爆竹运输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镇安监部门负责配合交管部门做好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交通建设工程和危、客货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以及民防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镇工商所负责锅炉、电梯、起重机械、涉氨制冷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镇规划站负责建筑施工、拆迁改造,乡村道路工程,镇区燃气、供水、污水处理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并配合上级做好交通建设工程和国省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中心校负责教育系统(含民办学校) 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镇文化站负责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镇农技站负责农业生产经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镇林业站负责林业系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镇农机站负责农机系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镇水利站负责水利工程及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镇民政所负责福利院、养老院等各类民政机构和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镇粮站负责粮食收购、储存及面粉加工企业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镇卫生院负责卫生系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牵头组织开展好本行业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采取“企业全面自查、行政村和镇直部门专项检查、镇政府督查考核”的方式进行。督查考核由镇安委会办公室牵头组织,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2017年11月29日—2017年12月10日)

各行政村、各部门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迅速召开专门会议,认真安排,周密部署,切实提高对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认识,确保扎实有效,不走过场。各行政村、各部门动员部署的情况要于12月10日前报镇安委会办公室。

(二)自查自纠(2017年12月11日—2017年12月20日)

各行政村、各部门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对单位主体责任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全面自查,不留死角,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企业自查情况要及时报所在地行政村委会和镇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备案(具体见附件1)。

(三)全面检查(2017年12月21日—2018年1月31日)

各行政村和各部门、单位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组织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排查。认真分析、及时解决、跟踪整改大排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具体见附件2和附件3)。

(四)督查考核(2018年2月1日—2018年2月14日)

专项行动期间,镇安委办将会同有关部门组成督查组,对各行政村、各部门大排查工作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大问题和隐患整改情况、重要部位和场所安全监控及防范情况、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情况等进行重点督查,并将对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进行考核验收,督查考核情况纳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年度考评。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行政村、各部门和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方案,强化领导,细化目标,明确责任,加强督导。把本次大排查大整治作为实施“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重点措施,尤其是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

(二)严格排查,创新方式。各行政村、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要求,采取“四不两直”、“专家会诊”等多种方式开展检查,对隐患整改未到位的单位逐一发出隐患整改通知书并进行约谈,严格执行检查工作责任制,依法严查快处非法违法行为。做到关闭取缔一批、上限处罚一批、停产整顿一批、严格责任追究一批、公开曝光一批。对查出的问题跟踪督办、限期整改,确保大检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三)强化宣传,广泛发动。各行政村和各部门、各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各种方式,对此次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进行广泛宣传发动,注重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引导和形成全社会重视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对安全排查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不力及典型事故,要及时公开曝光。对排查出重大安全隐患,要挂牌督办、一盯到底。

(四)全面推进,标本兼治。各行政村和各部门、各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要把此次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与“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打非治违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相结合,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要把大排查大整治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并大力推广。要通过大排查大整治,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追究和事故防范的长效机制,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各行政村、镇直各部门、单位应于2017年12月30日和2018年1月10日、1月20日、1月30日填写《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推进情况报表》(附件3)报镇安委办备查;专项行动结束后,要将此次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分析,于2018年2月9日前报送镇安委会办公室(电话:2206926;邮箱:402612963@qq.com)。

 

 

杨楼镇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