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10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4〕12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皖政办〔2014〕13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2014年全省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任务的通知》(皖政办秘〔2014〕77号)大力推进行政权利运行、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公共监管等方面信息公开工作。为推进工作落实,集中展示信息,方便社会公众查阅,市政府信息公开网设立“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题。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10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4〕12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皖政办〔2014〕13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2014年全省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任务的通知》(皖政办秘〔2014〕77号)大力推进行政权利运行、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公共监管等方面信息公开工作。为推进工作落实,集中展示信息,方便社会公众查阅,市政府信息公开网设立“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题。